时光倒流,岁月荏苒。

    向聪仍然毫不犹豫,直接冲着马路对面跑了过去。杨慧敏锐地察觉到周围众人的目光,抬头惊叫一声,却已经来不及躲开。

    一片混乱中,没人关注一只苍蝇的动向。

    我慢悠悠沿着马路飞了过去。

    “啪。”

    二十年后,世界那头,刘畅又打了一个响指。

    整个世界静止了,刘畅凝固了时间。

    相机能够保存岁月,所有人都在岁月里面。除了我的团队——郭芙依然笑眯眯地给其他两人讲述着杨慧向聪的爱情故事,火云邪神冷笑着盯着马路中央一只正在过街的浣熊,当然现在它正化身成一个小孩子。冷冰冰不言不语,他肯定猜到了我的计划。

    我们四个现在是这个世界中,唯一能动的四个人。

    “走吧,过马路,看看那位——”冷冰冰眯了眯眼睛,“那位见义勇为的哥们是谁。”

    不错,二十年时光没改变向聪的选择,也没改变另一位爱情中的不速之客的选择。

    就在杨慧身侧几米处,一个男人正向前极速冲刺,看着他狰狞的表情,和健硕的肌肉,我猜测,他大概就是那位篮球运动员了。

    “嗡嗡嗡。”

    我问,高粱,是你吗?

    他当然不会回答,火云邪神锐利的目光凝视着他,然后说:“果然不是人。”

    真是一句废话,所有人都知道他是相机。他穿着和火云邪神一样款式的背心,右手上有一道和刘畅一样的红色疤痕。刘畅讲过,这是他们照相机被人拧过太多次的结果。

    冷冰冰饶有兴趣地绕着他打量了一圈,点点头道:“按照这个姿势和速度,他应该比向聪先接到杨慧的。”

    “嗡嗡嗡。”我说。

    我的意思是,你们看看他的左手,大家都太高了,都只看到他的姿势和相貌,只有我可以往低飞去关注他的,藏在裤子口袋里的左手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大拇指和食指摩擦的姿势,人类打响指都这样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