莲城夜晚的景象通街红灯,夜夜笙箫的酒楼,肆意紊乱的暧昧和人声鼎沸的地下暗市,使这座城在夜幕的遮掩下变得越发肆无忌惮。

    暗市设在山体中央,十几米高的天然大溶洞,能容纳上万人。五湖四海鱼龙混杂的人汇集此地,形成一个庞大的交易场所。

    有人开店卖酒做客栈餐馆,也有明码标价“卖肉”,还有亡命徒为赌一把现场表演砍手砍脚的。

    暗市里有家酒肆,开在最不起眼的角落,占地不大,装饰普通,木屋前挂着两斩血红灯笼,褪色严重,名字叫“悟”。

    聂欢和燕行推门进去时,也没多用力,木门竟咔嚓碎了一地,弄得他一身灰。

    “门十两,钱罐在左边第二个架子上,多谢!”,岩石下水声叮咚响,黑暗里传出身懒到生无可恋的声音。

    聂欢半边脸被灯笼照得血红,唇角微抿,他悠悠然附身吹去凳子上的灰尘,正准备坐,稀里哗啦一阵响,椅子桌子全废做一摊,像千年古尸见着光似的,轰然崩塌。

    “………”

    “桌子椅子二十两,钱罐在左边第二个架子上,多谢!”

    聂大侠踱步去看了眼钱罐,屁的钱,里面装了一罐子灰尘。

    “这破酒馆就靠这点额外碰瓷赚钱,这么多年过去,奇迹般的经久不衰,他平时通过‘四节眠’苟活。”,聂欢对燕行说着。

    能在暗市拥有一隅之地,把酒馆开成这么佛性,并没被外头那堆吃人血的烧杀抢夺。单凭这点,他就觉得此人来头不小。

    只不过燕行在血凝宫没聂欢这般自由,走过的地方也有限,轮交友更不如他。聂大侠的狐朋狗友遍布整个武林,他知道的并不多。

    岩石逢里睡觉的人听到话音,静默片刻后滚了出来。

    那人只有桌子高,天生的矮人,头顶方巾,看上去年龄不小。

    “有些年没见,还以为你早就身首异处了。”,矮人说。

    “我谢谢您嘞,身首异处对我来说是褒奖。”

    聂欢说着,掀开一个布满灰尘的酒缸,伸手往里面捞去,用手心捧起酒凑在鼻尖闻了闻,满意一笑,随即把掌心的酒倒进嘴里。

    这酒与聂欢喝过的所有烈酒都不一样,入口苦涩,回味香甜,重点是不伤胃还能解馋。才喝一捧,他就觉每根血管都在欢呼雀跃,禁酒多日,终于满血复活了。

    “还是原来的配方,还是原来的味道,这么好的酒没人欣赏,可惜了。”,聂欢靠在酒缸前,一捧接一捧吃着,简直能醉生梦死。